跳到主要內容區
:::

課程規劃

課程規劃

每一門課均為3學分,需修畢36學分(含碩士論文6學分)

上課時間:每週六整天

類別

課程名稱

所定必修課程

智慧財產權與創新管理

文創產業與行銷分析

藝術策展研究與實踐

碩士論文

藝術行政

藝文機構之營運與治理

藝文展館設計

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博物館發展與當代議題

文化創意管理

藝術與文化產業經營管理實務I

藝術與文化產業經營管理實務II

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專題研究

文化消費與認知心理

投資及經營決策分析

公司財務

藝術管理

財務分析與管理

數位創意

藝術傳播

法律知識應用

文化政策理論與實務

藝術行政與管理專業法規

合約與談判

國際商務法規

 

外系選修課程(文化行政)

世界文化史

本國文學概論

藝術概論

文化人類學

 

開設課程與師資

年級/學期

一上

必修

課程名稱:智慧財產權與創新管理

 

授課時間:13:00-15:50

必選修

課程名稱:文創產業與行銷分析

 

授課時間:9:10-12:00

選修

課程名稱:藝術與文化產業經營管理實務Ⅰ

 

授課時間:16:00-18:50

 

年級/學期

一下

必修

課程名稱:藝術策展研究與實踐

 

必選修

課程名稱:藝文機構之營運與管理

 

選修

課程名稱:藝術與文化產業經營管理實務Ⅱ

 

選修

課程名稱:合約與談判

 

 

年級/學期

二上

 

必修

碩士論文

 

必選修

國際商務法規

 

選修

公司財務

 

選修

文化資產保存

 

 

年級/學期

二下

必修

碩士論文

 

必選修

藝術傳播

 

選修

文化消費認知心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